本校学生承认学分,按学生自主选择,学分归入相应课组或计划外学分,成绩计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成绩系统,专题讲座不记学分。
非本校学生的学分认定按学生所在学校规定办理,我校可出具成绩单。
每学分为16课时,每课时为45分钟。